第1篇:公务员考试如何备考复习
一、工作更稳定
只要是“敬业”、“爱国”、“不违反国家法律”,基本上不需要担心“裁员下岗”、“新人抢位”之类的窘境,这便是所谓的‘铁饭碗’。
二、社会地位比较高
除了物质上的满足外,更容易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而现代社会中,精神生活也很重要 。
三、工作时间很规律
即“朝九晚五”,除了特殊岗位外,基本上没有太多的加班情况。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可以把劳动者的身体保护得更好些。
四、薪水水平属于中等偏上
公务员的薪水水平目前在我国处于中等偏上的水平,而其劳动强度不算太高,综合诸多行业,综合而言,公务员工作的“性价比”还是比较高的。
五、可以公费继续教育
许多行政机关单位对公务员的在职教育都有“学费补贴”(前提是只要能完成在职教育并获得学位即可申请),这样可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六、有公费医疗
而且比医保更好的是,医保是要重大疾病或住院才可以报销,“小病”是没有报销的。而公务员即使是小病(如伤风感冒)都可以报销。
七、退休后保障充分
除了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外,工资是和原来退休前的工资是一样的,而且在公务员整体涨工资的时候,退休公务员同样享受“加工资”的福利待遇。
第2篇:公务员考试如何备考复习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进入调剂名单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第3篇:公务员考试如何备考复习
一、制定复习策略,进入备考状态。
先根据自己准备报考的类别,比如是国考还是某省考或市考,找出上一年的行测和申论真题,熟悉一下题型,浏览一下题目,找一下感觉,看看哪些题型自己擅长,哪些题型是自己的短板。就行测来说,分值比重较大的题型肯定要重点复习,比如言语理解、资料分析等,这些题型其实是比较容易拿分的,特别是备考时间较短的情况下,攻破重点题型是给卷面加分的重点,而对于一些难度较大且分值比重不大的题型,可以适当突击一下,不必花费过多时间精力。同样,申论也是分题型的,前面几道总结概括分析题可以比较容易拿到大部分分数,但是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短板,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二、下定决心信心,进入全面复习。
这一阶段主要是抓住两本教材,进行一次完整的复习,可以是一两个月,也可以是三五个月,具体根据个人备考时间和看书状态来定,如果进展吃力可以适当放缓,切勿贪快嚼不烂,这个过程是打基础,后面的强化训练都建立在这个基础上,所以宁可慢一点,也要做到扎实全面。行测和申论要同步推进,时间安排最好就按照考试的时间,比如上午行测下午申论。特别是申论,有人认为不需要花多少时间,临近考试时突击一下就可以,其实个人认为突击申论是不明智的,因为申论的分数弹性比较大,而且又不会像行测一些题型那样难度很大,所以认认真真花时间去复习,或许比花同样的时间去啃硬骨头(行测的某些题型)更划得来。
三、大量真题操练,进入题海战术。
经过对教材系统的复习,接下来就要拿题目来操练了,一方面检验一下复习情况找出薄弱的地方以便专项突破,另一方面是通过做题强化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参加过考试的人都知道,特别是考过多次的人更清楚:不是不会做,而是时间不够。所以停留在会做还不行,要熟练,要速度,要有技巧,这就需要大量做题。这一阶段切勿做完一套题看看答案就了事,而是要对照答案解析,很仔细地去思考总结梳理,例如做对的题目是不是真正扎实掌握了,是不是有更好的技巧,做错的题目错在哪里,当再次遇到类似题目时有没有及时纠正自己的思路等等。在做题阶段要不断总结,自己总结出题型和技巧,比拿别人的技巧要管用得多。
第4篇:公务员考试如何备考复习
公务员考试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5篇:公务员考试如何备考复习
(1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纪检委的专职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专职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专职副主席、秘书长;各级_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_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专职(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