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24年度江苏省考扬州将考录600名公务员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尚未进行初审而报考者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提交时间重新起算。2023年11月13日16∶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考者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本人信息做到应填尽填,并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
3.“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在报名系统内无对应专栏的,请填写在【符合报考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栏。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16:00。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1.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并在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笔试。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3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尚未进行初审而报考者修改信息再次提交的,系统认作重新报名,提交时间重新起算。2023年11月13日16∶00至11月15日16∶00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2.报考者应充分了解考录政策,本人信息做到应填尽填,并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负责。
3.“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等,在报名系统内无对应专栏的,请填写在【符合报考该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一栏。
4.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核减录用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9:00-16:00。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第2篇:2024年度江苏省考扬州将考录600名公务员
各招录机关的录用计划、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扬州党建网(http://dj.yangzhou.gov.cn)、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查询。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以及本简章等文件,遵循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选报职位。
第3篇:2024年度江苏省考扬州将考录600名公务员
6日,市委组织部发布信息,2024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启动,扬州市职位的报考者可登录扬州党建网(dj.yangzhou.gov.cn)和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查询考录简章、考录职位、考录政策等信息。网络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0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面试拟于2024年3月举行。
据介绍,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全市共编制了600个录用计划(含参照管理单位)。其中,市级机关48名,县级机关402名,乡镇(街道)机关150名。公务员主管部门提醒:广大报考者在报名前要认真查阅考录简章、报考指南等报名信息,尽早在网上选择职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报考信息。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第4篇:2024年度江苏省考扬州将考录600名公务员
本次招录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http://hrss.yangzhou.gov.cn/yzrsks/)。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7日9:00-11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1月7日9:00-11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7日9:00-11月16日16:00。
第5篇:2024年度江苏省考扬州将考录600名公务员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7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职位的报考者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8.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9.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0-74)、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职位代码75-7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简章》规定的条件;
10.特殊专技职位(职位代码50-59)的报考者还须具备《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11.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考录对象及有关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或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者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省生源或者户籍(2023年11月13日前已经落户)。对生源地或者户籍有特殊规定的定向招录职位,则从其规定。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者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为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的,不受户籍限制。?
3.特殊专技职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或者户籍限制,如有特殊规定则从其规定。
4.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招录对象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并在毕业当年入伍,且于2022年9月1日至报名前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的军人。上述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报考者不受生源地限制,其他报考者须为江苏生源。
上述人员若报考其他非定向招录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或者按照以前取得的学历(如研究生以其本科学历)所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5.面向残疾人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80-81),招录对象为: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或生源,持有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残疾类别、等级的人员。
6.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0-96),招录对象为: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选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原大学生村官;经江苏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服现役满五年的江苏省户籍(社会人员)或者生源(应届毕业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7.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招录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录对象为:在我市本县(市、区)辖区内的村(社区)工作满5年、任职2年以上且工作表现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以及因村(社区)书记(主任)实行“一肩挑”,由原书记(主任)改任,仍享受原职级待遇的副书记(副主任)。不含设区市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报考者应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工作实绩比较突出,群众公认度较高;在村(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或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获得乡镇(街道)以上荣誉。由乡镇(街道)党组织出具相应证明,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办理过公务员或者参照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备案)手续的人员(含已离职或取消录用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