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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中(国考,省考)(优选5篇)

专题范文 时间:2024-11-15 11:30:30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投稿

第1篇: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中(国考,省考)

调剂

笔试后面试前: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当于大学的第二志愿,而且不限地区和岗位。

补录

在公示之后,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部分职位出现空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公示后:当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已经进入公示和备案阶段。经过面试、体检和考察,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得参加,且参加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职位。

第2篇: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中(国考,省考)

非全日制本科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是大专以上,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可报名参加。但是公务员考试岗位还有具体要求,如专业需要对口等。

通过继续教育提升学历是受到国家认可的国民教育,其学历是可以在学信网上查询到的,所以当然也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

第3篇: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中(国考,省考)

1、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国考在每年的10月中下旬进行招录,笔试时间在11月下旬或12月初。

2、四川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四川省考一般一年两次,一次在上半年进行,一次在下半年进行,下半年公务员招录岗位以公法检岗位为主,下半年一般在10月发布公告,11月底-12月初进行笔试。例如_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_年10月25日,报名时间_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笔试时间_年11月27日。

3、北京市公务员招录考试。北京市公务员一般都是单独进行招录考试,公务员招录时间一般在11月份,笔试时间在12月份。例如2023年北京市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发布时间_年11月20日,报名时间_年11月21-25日,笔试时间原定于_年12月11日,后延期至2023年2月12日。

4、上海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上海市公务员一般都是单独进行招录考试,公务员招录报考时间一般在11月份,笔试时间在12月份进行。例如2023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间_年11月3日,报名时间_年11月4日0:00至10日12:00,笔试时间为_年12月11日。

5、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近几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一般在10月下旬-11月初发布,报名时间在11月中上旬,笔试时间在12月中下旬。例如2023年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发布时间_年11月4日,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笔试时间_年12月17日。

6、浙江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浙江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一般在11月左右发布,报名时间在11月中上旬,笔试时间在12月中旬,每年考试时间安排都会有些许调整。例如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招录公告发布时间_年11月4日,报名时间为_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笔试时间为_年12月17日、18日。

7、山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山东省公务员招录公告一般在11月份发布,报名时间在11月中下旬,笔试时间在12月中下旬。例如202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发布时间_年11月17日,报名时间为_年11月19日至11月22日,笔试时间原定于_年12月17日,后延期至2023年2月25日。

第4篇: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中(国考,省考)

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是公务员普遍和根本的法律义务和权利,是形成公务员与国家之间公职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区别于普通公民的主要标志,是国家和社会监督和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在基本义务方面,公务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模范遵守 宪法 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在基本权利方面,公务员享有以下权利

1、执行公务权,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

2、身份保障权,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公务员的身份和职务受法律保障;

3、工资福利权,获得工资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权,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5、批评建议权,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申诉控告权,对有关处分和处理决定提出申诉,对有关机关和负责人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提出控告;

7、辞职申请权,可以出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继续担任公务员;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5篇:2023年下半年公务员招考中(国考,省考)

(1 )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和纪检委的专职领导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和纪检机关的工作人员;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专职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副主任、秘书长,乡镇人大专职主席、副主席;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

(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八个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委)、专职(驻会)副主席、秘书长;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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