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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优选5篇)

专题范文 时间:2024-11-11 22:51:20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投稿

第1篇:2024年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

第2篇:2024年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临沂大学(Linyi University),简称“临大”(LYU),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是山东省省属的综合性大学,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CDIO工程教育联盟成员单位。

学校创办于1941年,与抗大一分校与中共滨海地委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一脉相承,后多次迁徙合并,历经滨海公学、临沂第一师范、临沂教育学院、临沂师范学院等发展阶段,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临沂大学。

第3篇:2024年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临沂大学各校区地址为:校本部(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工业大道北段西侧,邮编276000);费县校区(山东省费县文化路33号);沂水校区(山东省沂水县文化路1号)。临沂大学是由山东省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本科学校。

第4篇:2024年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学校助学金:5000元/生/年;

3.导师助学金:理工科:10000元/生/年,人文社科:5000元/生/年。

4.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助理辅导员)。助管不低于1000元/生/月。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二等6000元/年,三等4000元/年。奖学金覆盖率90%。

第5篇:2024年临沂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临沂大学是一所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始终把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沂蒙精神,践行初心使命、培育时代新人作为重要使命,积淀形成“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和“实”的校风,铸就“有信仰、能吃苦、善创新、敢担当、乐奉献”的临大特质和“团结包容、崇实尚贤、艰苦创业、勇于争先”的临大精神。学校设有5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化学、工程学、植物和动物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89人、硕士生导师558人。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7个,其中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工程实验室、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文科实验室1个,省高校实验室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特色实验室2个,省高校工程技术中心2个,省大数据产业创新中心1个,省社科理论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外事研究与发展智库1个。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山东省高校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沂蒙文化、教师教育、肿瘤诊疗、智慧物流、资源环境与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古生物学等学科领域形成了比较优势和鲜明特色。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与学制

我校2024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临沂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上线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名参加旅游管理(MT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旅游管理(MTA)专业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详见《临沂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方式请查询各报考点考试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体育、应用心理、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综合、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余为我校自主命题科目。

七、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在复试前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七)新生入学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于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档案应按要求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由优秀奖学金和助学金构成,经费来源于国家拨款、学校自筹、社会捐助等渠道。

1.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

2.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导师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金。

3.“三助一辅”包括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

具体评选办法和金额请查阅临沂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规章制度一栏。

(三)住宿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床上用品自备,住宿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及时关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站,获取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52

单位名称:临沂大学

联系部门:临沂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双岭路中段临沂大学办公楼403西

邮编:27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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